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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县级综合医院妇幼机构设中医科和中药房

   (记者陈琳君 通讯员刘 旸)河南省郑州市日前发布《郑州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20—2022年)及实施方案》,明确3年内全市基层中医药发展的具体目标。


  依据《方案》,到2022年,郑州市100%的县级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50%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水平;100%的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力争30%达到全国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规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创建一批“示范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可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保持在30%以上。


  为更好完成目标,《方案》还列出了多项重点任务:提出要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举办县级中医类医院的主体责任,2022年,每个县级区域内须设置1个公立县级中医院;要把全市各县(市)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作为等级评审单项否决指标,推动县(市)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支持专科特色突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卫生院,加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


  《方案》对社会力量办中医也做了相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一网受理”“一站式”办结;持续实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不作布局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鼓励品牌化和商业经营连锁化发展。


  《方案》提出,允许并鼓励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符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要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展培训,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2022年,郑州100%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方案》还提出,要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的专题培训,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到2022年,全市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75%。同时,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机构,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


     本文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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