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进一步被规范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相继发布《石家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吉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注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临床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将“清肺排毒汤”作为密接隔离人员干预和新冠肺炎患者治疗首选方剂。 为确保“清肺排毒汤”的疗效,2020年5月12日我局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特别说明》,强调“‘清肺排毒汤’应使用传统中药饮片调配,水煎煮使用,生石膏须先煎,共煎共煮程序必不可少”。近日,我局了解到部分中药企业使用单味中药配方颗粒调配“清肺排毒汤”供临床使用,在此再次强调: 一、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清肺排毒汤”应使用传统中药饮片调配,水煎煮使用,生石膏须先煎,共煎共煮程序必不可少。不得使用单味中药配方颗粒调配使用,以免降低疗效,贻误救治。 二、“清肺排毒汤”对新冠肺炎核心病机研判充分,配伍精妙,具有普适、速效、决胜的特点和优势。第一个疗程须按原方使用,第二个疗程可结合实际情况辨证加减。为确保药力精纯,不建议与别的药品(包括中成药)同时使用。 三、中药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药品生产。对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核准,擅自生产“清肺排毒汤”复方颗粒剂的中药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本文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杂志社
地址:北京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配楼知医堂101室 电话:010-57289308 010-57289309 QQ:1185259928 投稿信箱:zgzyyycjy@163.com
Copyright 2017 版权归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杂志社所有 京ICP备12030622号 www.zgzyyycjy.com
主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办:中华中医药学会
协办: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分会
出版: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杂志社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 1672-2779 CN 11-5024/R
名誉主编:孙光荣 社长:李彦知 主编:杨建宇
副主编:于永杰 吴大真 编辑部主任:杨杰 网络发行: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