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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对中药名称基本术语要求

论文中处方使用的饮片,若无法定名称或系不能确定饮片种类的泛指性饮片,论述时24可使用药材名称。

由特定种质、产区,以及特定的生产加工技术生产的道地药材加工炮制而成的饮片,可在药材名前加产地名称作为特殊的饮片名称,如“岷当归”、“川厚朴” 等。

处方中饮片为生品者,其饮片名称中是否加“生” 字,有法定名称的遵法定名称, 无法定名称且毒性较强的,用生品时,应在其药材名称前加注“生” 字,以免误用,如生大黄、生川乌、生马钱子、生草乌等。

无法定名称的炮制品,可在其药材名称之前或之后加炮制术语炒、焦、煅、炙、盐、炭等作为饮片名称,如焦麦芽、半夏曲等。

无法定饮片名称的鲜品入药时,应在药材名前加“鲜” 字,如鲜薄荷。

使用特定药用部位入药的饮片,如无法定饮片名称,表述时可在其药材名称前或后加药用部位名称,如当归尾。

有特殊煎煮要求的中药,应在饮片名称后加圆括号注明煎服法,如薄荷(后下)、生石膏(先煎)、三七粉(冲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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