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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应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

(记者方碧陶)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围绕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其中明确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应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

《意见》提出,合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设置。统筹重症医学医疗资源规划与布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包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以上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建设重症监护病房,按标准新增一批重症医学科床位,满足大规模紧急救治需求。到2025年末,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4.5%、2.5%、4.5%。

同时提出,完善重症医学科服务模式。鼓励重症医学科创新多学科诊疗模式,吸纳感染、中医、康复、药学、营养等团队参与,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

《意见》还提出,加强重症医学专业培训。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以外各专科监护病房医师,应当在重症医学科进行至少半年连续性、系统性轮转培训及考核,能够掌握重症医学治疗理念等,鼓励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发挥中医药在重症救治的作用,使一批其他专科医师具备重症医学临床技术能力,成为重症医学专业人才储备。

本文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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